以諧音進行品牌命名是常用的命名方法。優勢明顯,以優良傳播性制勝,有些還兼具一定的趣味性,讓受眾會心一笑,進一步加深了品牌認知和記憶。當然以諧音命名的品牌也有一些禁忌,下文命名者為您一一道來。
諧音命名主要有兩大類別,一類常見于國際知名品牌和跨國公司的品牌本土化過程。諧音音譯的形式誕生了眾多耳熟能詳的品牌名稱。外文音譯命名的品牌如:
SAMSUNG 三星
Airbnb 愛彼迎
Google 谷歌
NIKE 耐克
Adidas 阿迪達斯
Audi 奧迪
Amazon亞馬遜
Siemens 西門子
benz 奔馳
Puma 彪馬
Pepsi 百事
Mirinda 美年達
Pizza 必勝客
Sprite 雪碧
Subway 賽百味
Coca Cola 可口可樂
LOUIS VUITTON路易·威登
Uber 優步
Pampers 幫寶適啊
IKEA 宜家
GUCCI 古馳
crest 佳潔士
Head &Shoulders 海飛絲
Tide 汰漬
Safeguard 舒膚佳
Lancome 蘭蔻
LinkedIn 領英
Uniqlo 優衣庫
……
外文音譯諧音的命名需要注意對品牌定位、品牌內涵、商品特征延續和關聯。關聯度越高越容易理解就越成功,盡量做到“信”“達”“雅”兼具,形成好記好聽好讀巧妙有韻味的好名字。
諧音品牌命名第二類是漢語中的同音字和近似讀音使用??芍^百花齊放,不勝枚舉,然而同時也產生了很多爭議甚至是訴訟,需要格外的注意。
1、諧音產生不好的寓意。
金利來創始人曾憲梓最初起的商標名稱叫“金獅”,并興致勃勃將兩條“金獅”領帶送給他的一位親戚??蓻]有想到他的那位親戚拒絕了他的禮物,并不高興地說:“金輸、金輸、金子全給輸啦!”
原來,在粵語中,“獅”與“輸”讀音相近,香港人愛討個吉利。對“輸”字很忌諱。后來通過英文意譯翻譯成“Goldlion”再音譯為“金利來”,從此名聲大噪,金與利俱來。
2、蹭明星效應。
這種情況非常非常多,讓很多品牌經營者趨之若鶩,也有好事者把諧音來的注冊商標當做無形資產待價而沽。然而處理不好會讓受眾覺得嘩眾取寵,投機取巧的負面影響。
“莫聞味”臭豆腐
吉林省通化市一位單姓市民,為臭豆腐申請的商標“莫聞味”獲得了國家工商總局的批準。,這個就是藝人莫文蔚名字的諧音。
“粥絕倫牌”食品
出道至今的周杰倫始終擁有著極高的人氣,“被商標”成為食品的“代言人”,既是對周杰倫社會形象的認可,也是商家的成功“妙招”。據商標擁有人表述:取自于“周杰倫”諧音的商標“粥絕倫”很搶手,僅在注冊過程中,就有好幾家食品企業找上門來有意購買,現估“粥絕倫”商標的轉讓價格不少于100萬元。
鍋富城火鍋店
四大天王之一的郭富城能歌善舞,隨著名氣加大,郭富城的苦惱也隨之而來,如今,有很多以郭富城諧音命名的“鍋富成”火鍋店遍地開張。
以諧音為品牌的商品也是五花八門:
趙本山:趙本衫(服裝)
張藝謀:張一摩(護膚品)
孟廣美:夢光美(護膚品)
謝霆鋒:瀉停封(瀉藥)
潘長江:潘嘗姜(姜飲料)
范冰冰:販冰冰(冷凍食品)
章子怡:帳子怡(蚊帳)
章子怡:臟止依(清潔產品)
劉德華:流得滑(修改液)
張艾嘉:蟑愛呷(蟑螂藥)
費玉清:肺益清(藥品)
……
3、成語諧音
中華文化源遠流長,而成語則是我國傳統文化的精髓部分,凝聚著先人的智慧。雖然以成語諧音為商標能達到很好的宣傳效果, 但是這類商標的注冊成功率并不高,老板們在注冊商標的時候切勿輕易或者亂用成。
案例1
南京水西門大街上一家餐廳成為了眾矢之的——品牌名稱“大開沙界”諧音為“大開殺戒”,被公眾指責是對死難同胞的不敬之舉。南京市場監督管理局調查后稱,該餐廳未規范使用其獲準的“大開沙界Max Salad”注冊商標,目前該餐廳已按要求將門店內外的“大開沙界”中文字樣進行撤換或遮擋。
命名者認為,“大開沙界”的字面寓意,無論商家如何進行“積極演繹”,都無法避免引發人們對血腥和暴力的聯想,有悖于公序良俗。
在品牌命名及申請商標注冊時,所可能產生的社會負面效應需引起重視與考量,不可恣意“大開沙界”。
案例2
小蹄大作“網紅烤豬蹄”頗受年輕人喜愛,短短兩年多的時間已開出280家分店。2016年10月,創始人李功福向商標局提出申請,注冊“功??√愦笞鳌鄙虡?。商評委認為,“小蹄大作”是成語的不規范寫法,用作商標易對中小學生正確認知和使用成語產生不良影響,駁回商標注冊申請。其后雖然幾經波折,也未能如愿獲得這個商標。
成語作為品牌商標在顯著性方面具有天然的優勢,長期以來,以成語諧音注冊商標的例子有很多,如服裝公司申請“衣衣不舍”商標,制酒公司申請“天嘗地酒”商標,蛋糕店申請“有焙而來”商標等,這些品牌看起來別出心裁,能引發大眾的興趣與聯想,易于消費者識別、記憶、傳播,但是,這些商標注冊申請基本都被駁回。
命名者的知識產權專家認為:
1、我國商標法規定,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2、如果允許諧音成語大量使用,久而久之將會改變人們尤其是中小學生對成語的認知,不利于語言文化的普及和青少年的基礎教育,會產生深遠的“不良影響”。
3、不規范漢字作為商標會擾亂漢語的使用秩序,誤導青少年對規范漢字的認知,產生“不良影響”。
可見以諧音命名品牌的利弊權衡還需要專業視角和法律的準繩,如果您對此很有興趣,歡迎交流溝通。